美国最高法院周五就TikTok案件展开了两个半小时的口头辩论。那么现在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到底是什么立场?他们会支持TT禁令吗?

这事儿啊,真是牵动亿万人的心!两个半小时的口头辩论,听着都替TikTok捏把汗。九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们脑子里在想啥?这直接关系到TikTok在美国的生死存亡啊!听证会一结束,美国媒体那风向,啧啧,基本都是一边倒,感觉TikTok这次要悬。什么《国会山报》说它“受到冷遇”,CNN更是直接挑明了——“最高法院暗示因国家安全担忧将维持TT禁令”。其他几家大媒体,像CBS、NBC、《纽约时报》,也都觉得大法官们八成是要站在政府那边了。这可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双方律师立场
法庭上那真是唇枪舌剑,火花四溅!代表TikTok和字节跳动的律师诺埃尔·弗朗西斯科,还有代表那帮靠TikTok吃饭的内容创作者的律师杰弗里·费舍尔,那叫一个据理力争,拼了老命想把这禁令给掀翻。而政府那边呢,派出了副总检察长伊丽莎白·普雷洛加,立场坚定得很,就是要保住这个禁令。
咱们可以简单梳理一下他们的核心观点:
阵营 | 代表律师 | 主要论点 | 核心诉求 |
TikTok方 | 诺埃尔·弗朗西斯科 (Noel Francisco) | TikTok总部在美国,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TikTok不与字节跳动共享用户数据,中国政府对字节跳动无控制权;禁令真正目标是言论本身,政府不能阻止美国人接触“可能有害”信息;类比《华盛顿邮报》,如果贝索斯被要求剥离报纸,那也违宪。 | 推翻禁令 |
杰弗里·费舍尔 (Jeffrey Fisher) | 禁令侵犯内容创作者通过自选平台传播和接收内容的宪法权利;若担忧数据安全,为何不针对其他中国公司?对TikTok的担忧可能被夸大,“猫咪视频或舞蹈视频不会影响国家安全”;可以考虑警告标签而非直接禁止;担心中国利用平台宣传,这理由比反恐还弱。 | 推翻禁令 | |
美国政府方 | 伊丽莎白·普雷洛加 (Elizabeth Prelogar) | 国会有权颁布禁令,法规不违反第一修正案;这不是限制言论,而是限制公司结构,是保护国家安全的传统手段;禁止外国控制美国通信渠道是“长期传统”;一旦TikTok摆脱外国控制,平台言论不受限,算法、内容都可照旧。 | 维持禁令 |
弗朗西斯科那哥们儿,直接把TikTok比作新闻出版商或者书店,说这法律侵犯了TikTok的第一修正案权利。他还举了个例子,说要是中国能通过杰夫·贝索斯的国际业务(包括在中国的生意)来影响《华盛顿邮报》的头版内容,那美国政府也不能直接让贝索斯把报纸卖了或者关了啊,那不就侵犯了贝索斯和《华盛顿邮报》的第一修正案权利了嘛!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但又觉得哪儿不对劲。
他还提到,这法律的真正目的,根本就是针对言论本身!是担心美国老百姓,就算明知道某些信息可能是假的,也还是会被骗。但他认为,这事儿得由人民自己决定,宪法可没授权政府去阻止美国人接触所谓的“错误信息”。这话说得,挺硬气!
代表用户的费舍尔律师也跟着敲边鼓,说政府担心中国可能利用TikTok搞亲华反美宣传,这种担心,作为干涉言论自由的理由,比担心外国恐怖主义还要站不住脚。他还质问:“政府不能光喊一句‘国家安全’,这案子就完了!你总得说说,‘真正的危害是啥?’”这话问到点子上了,不能总是狼来了狼来了,你得真把狼牵出来溜溜啊!
弗朗西斯科甚至还搬出了特朗普的立场,希望法官们至少能暂时搁置这个法律,给大家点时间好好琢磨琢磨,说不定到时候这案子自己就黄了呢——毕竟特朗普也表过态,不想禁TikTok。
而政府那边的普雷洛加女士,主打一个“国家安全至上”。她认为,第一修正案可没禁止国会为了保护美国人和他们的数据安全采取行动。禁止外国势力控制美国的通信渠道和其他关键基础设施,这在美国是有“悠久传统”的。她还特意强调,一旦TikTok从外国控制中剥离出来,那平台上啥言论都能发,法律根本不管你发亲华的还是反美的,算法也可以照用不误。这法律针对的,就是那个“外国对手国家获取我们数据和控制该平台的能力”。听听,这话术,滴水不漏!
大法官质疑TikTok代表
要说这事儿最大的变数,还得看那九位大法官的态度。TikTok这边和用户律师都咬死了说政府禁令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可最高法院那些大法官们,甭管是保守派还是自由派,好像对“第一修正案到底适不适用这个案子”都挺怀疑的。这对TikTok来说,那可真是当头一盆冷水啊!你想想,你要想赢官司,首先得证明第一修正案跟你这事儿有关系,然后才能去证明禁令违宪。第一步就卡壳,后面还怎么玩?
先开炮的是两位保守派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他们俩都觉得,这法律直接影响的,根本不是TikTok这家美国公司,而是它背后的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罗伯茨更是直接给TikTok的律师施压,说法院以前可从来没有因为第一修正案的原因,去推翻一个旨在规范公司结构的法律。这话一出,感觉天平已经开始倾斜了。
大法官们最关心的,似乎还是一个被外国老板控制的社交媒体平台,对国家安全到底有多大影响。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这位保守派大佬,直接问TikTok和字节跳动的律师弗朗西斯科:“我们难道应该无视这样一个事实吗——就是那个最终的母公司,它实际上在搞情报工作?” 这个问题,简直是灵魂拷问!
另一位保守派法官布雷特·卡瓦诺也紧追不放,问弗朗西斯科关于中国收集用户数据的潜在长期风险。他特别提到,那些年轻时就泡在TikTok上的用户,中国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用这些信息来培养间谍,转变人们,甚至勒索人们?” 这想象力,也是够丰富的,听着都让人背后发凉。
而且啊,法官们还老是追问,TikTok为啥就不肯跟字节跳动分家呢?按照法律,只要字节跳动把TikTok卖给一家美国公司,这禁令就自动失效了。可字节跳动早就明确表示了,不卖!这就让人很费解了,你到底是图啥呢?
在整个辩论过程中,保守派大法官尼尔·戈萨奇似乎是对这个禁令本身最不感冒的一位。他采纳了TikTok的建议,觉得国会或许可以考虑给TikTok加个警告标签啥的,而不是一刀切直接给禁了。戈萨奇还特意指出:“TikTok说了,它甚至可以接受在自己网站上加个免责声明,说它可能被中国暗中操纵。” 这位戈萨奇法官,在一个几十年来一直努力扩大第一修正案权利的法院里,对政府那种“这些保护根本不适用于本案”的说法,明显是有保留意见的。他还举了个外国报纸的例子,问政府,按照你们的理论,是不是连这种假设的平台也要关掉?普雷洛加回应说,报纸和社交媒体平台不一样,社交媒体用户觉得平台是根据推荐引擎自然推送视频的,而报纸更像单向传播。
自由派大法官埃琳娜·卡根的提问,那可真是把法院对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这对矛盾给凸显出来了。她先是对弗朗西斯科说,这个法律“仅仅是针对那家没有第一修正案权利的外国公司(指字节跳动)”。这话听着像是站在政府一边。可紧接着,卡根又对政府律师普雷洛加发出了尖锐的提问。她指出,美国以前也允许外国信息进入美国啊,包括冷战最紧张的时候,那些可能跟苏联有勾结的共产主义宣传。“你知道的,在20世纪中期,我们国家对苏联那可是相当关注,也关注苏联在我们国家都干了些啥。” 卡根紧接着问:“如果国会当年跟美国共产党说,你们必须切断和苏联的联系,你觉得那样做就完全没问题吗?” 这个问题,问得就很有水平了,直接把历史和现实联系起来,让政府律师也不好轻易回答。
美国顶级律师神仙打架
这场辩论,那真是美国法律界的顶级盛宴,双方派出的律师,个个都是响当当的人物,简直就是“神仙打架”!
- 诺埃尔·J·弗朗西斯科 (Noel J. Francisco):代表字节跳动和TikTok。这位可是著名的保守派诉讼律师,现在是Jones Day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毕业,给大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当过书记员,还在小布什政府的司法部干过。更牛的是,他是特朗普第一届政府的副总检察长,当年特朗普那个针对几个穆斯林为主国家的旅行禁令,就是他辩护的。履历拿出来,那都是金光闪闪。
- 杰弗里·L·费舍尔 (Jeffrey L. Fisher):代表TikTok创作者和用户。这位是著名的自由派诉讼律师,O’Melveny律师事务所的特别顾问,还是斯坦福法学院最高法院诉讼诊所的联席主任。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毕业,给大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当过书记员。也是一方神圣。
- 伊丽莎白·普雷洛加 (Elizabeth Prelogar):代表拜登政府。现任副总检察长,哈佛法学院毕业,给两位大名鼎鼎的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和埃琳娜·卡根都当过书记员。在奥巴马和特朗普政府的副总检察长办公室都干过。作为拜登政府的首席上诉律师,她在堕胎药、机构监管权、枪支管制等一系列问题上为政府政策辩护。据说啊,周五这个案子,很可能是她作为副总检察长辩论的最后一个案子了。
这三位,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能独当一面的大咖,这次同场竞技,精彩程度可想而知。
何时宣判
一般来说,最高法院审理案子,从口头辩论结束到最后出裁决,怎么也得三个月左右。那些特别重要的裁决,往往都要拖到6月底才公布。
但是!TikTok这个案子有点特殊。根据联邦法律,TikTok必须在1月19日之前在美国卖掉,否则就得被禁。所以啊,法官们很可能会在这之前就给出裁决,搞不好最快下周就有消息了。这速度,简直是火烧眉毛了。
不过呢,这个裁决,可能还解决不了最核心的问题。上个月TikTok提交紧急申请的时候,是要求法院先别急着让法律生效,等进一步审查再说。法院同意审理案子的时候,对这个请求没表态,只是说“等口头辩论之后再说”。所以啊,法官们可能会先就“要不要暂停这个法律”的临时问题做个裁决,然后再慢慢琢磨这个法律到底合不合宪法。要是他们不同意暂停,那TikTok可就麻烦大了。当然,法院也可能跳过这一步,直接快刀斩乱麻,就法律的合宪性给出裁决。
如果法官们按照老规矩来,他们很快就会在一次不对外公开的会议上进行初步投票。然后呢,就是大法官们各自写意见草案,包括同意的、反对的,互相传阅。考虑到这案子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牵扯的利害关系,这一切都可能会以非常规的超快速度进行。特朗普不是还提交了个法律简报,要求最高法院把裁决推迟到他1月20日正式上任之后嘛,说要让他和他的新政府来调查这里面的政治问题,特别是禁令是不是违反了美国人的第一修正案权利。不过大法官们似乎对这个“好意”不怎么感冒。
审判带来的结果
这判决结果,可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啊!
- 如果最高法院和下级联邦法院一样,判联邦政府赢:那TikTok在1月19日就得被禁。这意味着,手机应用商店会立刻把TikTok的更新或者下载选项给删了。虽然你手机上已经装了的App不会马上消失,但也用不了了。听证会上,大法官就问TikTok的律师弗朗西斯科,要是输了官司,1月19号会发生啥?弗朗西斯科说,他的理解是,平台就关门大吉了。
- 如果最高法院站在TikTok一边:那App就能在美国继续用,还是在字节跳动老板的手底下。
- 如果最高法院在1月19日之前没给出裁决:那禁令还是会在那天生效,但可能不是永久性的。
现在美国可是有1.7亿人在用TikTok,差不多占了美国人口的一半!这数字,想想都吓人。所以啊,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不仅仅影响这几亿用户,对于整个科技行业,还有在美国的那些外国企业来说,都将是意义深远的一笔。这不仅仅是TikTok一家的事儿,更是对未来数字时代规则的一次重要界定。大家就搬好小板凳,等着看最终结果吧!